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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精品课程建设期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转发:成都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精品课程建设期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发〔2009〕242号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08〕173号)文件要求及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09年精品课程建设期满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11月13日17:00前,由2009年建设期满的精品课程负责人将结题验收申请交所在学院(部、中心)。结题验收申请须由学院(部、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部、中心)公盖。
    2、11月18日17:00前,各学院(部、中心)将汇总后的结题验收申请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质监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wczjk@cdu.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11月19日—12月4日,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12月7日—12月13日,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5、12月14日—12月18日,评审结果上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
    6、经验收合格精品课程的,由学校授予“成都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和资助其进一步建设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成都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投入维持建设费用,有效期届满可申请复评。
二、2009年应提出建设期满验收申请的课程及所属学院

 

 

 

所属院系

课程名称

负责人

级别

立项年份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Visual Foxpro 程序设计

易勇

校级

2006

医护学院

可摘义齿修复工艺

兰鸿

校级

200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C语言程序设计

赵定远

校级

2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现代汉语

朱英贵

校级

2004

 

 

 


三、注意事项
    请相关学院(部、中心)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学习《成都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08〕173号)文件,做好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满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力求验收前期申请工作扎实、到位。

四、本次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各学院(部、中心)申报下一轮“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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