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作为招标比选人,根据《成都大学招标管理办法》、《成都大学校内各单位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大学实验维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维持专项经费规范使用的通知》、《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教学实验维持费采购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成都大学实验材料费2020年度预算-医学院》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企业作为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备用采购单位,兹邀请合格的单位就本次比选内容提交相应的比选文件。
一、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限额(5万)以下实验教学维持费采购比选公告
二、
经费来源:2020年度成都大学实验室维持费
三、比选内容:
动物无害化处理费用(经费预算1.6万,按实际使用实报实销)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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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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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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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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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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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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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尸体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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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需包含动物尸体的运送、处理等所有费用。
2.投标人需满足每周能转运处理一次。
3.每次进行转运的动物遗体的保底最低重量为2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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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及评分细则 按最低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合作商顺序,同时入围。因动物尸体处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若首选的合作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及时提供服务,将按排序顺序联系其他投标人提供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资质要求:具有招标附件所采购之商品的经营销售资质,若是代理经销商,需提供与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的代理合作证明材料(合同),以及工商部门的相应资质。
五、 比选申请材料清单:
1.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手写签名,加盖公章;
2.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相关企业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相关采购项目的供应情况清单及报价,加盖公章。
六、比选申请材料的递交: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督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成都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避免人员流动交叉感染,本次比选材料递交及收取,拟采取网上办公模式,所有比选申请材料,采用邮件和快递等方式进行传递,投标人无需派人参加比选会。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5日,相关电子版材料请发到邮箱519300746@qq.com。纸质版材料,请邮寄至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09317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实验中心办公室。快递可选择顺丰快递等,不接受中通快递。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因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特殊阶段,比选会时间暂定于2020 年9月17日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学院会议室,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其他因素调整。
八、本项目监督联系人: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唐老师
监督电话:028-84814359或13551227248。
比选咨询联系人:实验中心 汪老师
咨询电话: 028- 84814286或1398050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