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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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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20-09-18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基础医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9-2020学年度所有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全日制已注册本专科学生

二、时间进度

1、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8日—912

2、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12日—927

3、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28日—930日。

三、工作要求

1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2、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领导与宏观调控。

3、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学校综合测评办法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学院,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学院自存备查。

四、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028-84616019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580028-84616553

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n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综合素质测评组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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