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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20-02-25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位同学: 

根据新出台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见附件1),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参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成大教〔2019〕24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项目团队人数5-8人,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训练,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申报者所在学院能够提供开放性实验室保证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

5、在2019年12月之前申报该类项目还在建设、未按时结题、被终止的学生,本年度不得再申报。

二、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应与成都市产业紧密结合,服务成都市区域经济发展,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项目以创新训练为主要手段,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自由提出项目申请。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学科交叉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申报项目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结题考核

1、校级项目孵化培育周期为1年,不允许延期,2020年12月前进行结题验收。

2、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校院两级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升级为省级、国家级的项目可不参与校级结题答辩,直接参加省级国家级结题。

3、对结题项目发放结题证书,对成果显著的项目给予奖励或择优推荐申报2020年省级、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项目结题验收的条件:

发表论文、专利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成都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四川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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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送指导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推荐立项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避免项目超大、过难。申报题目与历年立项的题目不能重复,如确有重复,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方面要有新突破方可申报。指导教师和学院应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能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实验条件等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3、各负责人上报项目的《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202034日之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送到2573302322@qq.com纸质档材料收取时间待定。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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