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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护理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组织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9-06-05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年级、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现就2019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组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及联系信息

请各班级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帮助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2019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现将附件3:《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予以公布, 请各班级贷款同学主动联系、咨询。

对其他省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请学生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相关业务机构。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四川农信)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四川农信网点办理,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贷款。

对于在校生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各班级宣传政策的基础上,拟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本人登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http://www.scrcu.com/个人业务-贷款产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页面,详细阅读贷款相关信息,进行贷款申请。

第一次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需将网上填写并导出自行打印出来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表交到各班级资助委员处,各班资助委员汇总后将纸质档在620日之前交到学工办刘畅老师处,QQ邮箱:719437196@qq.com,电话18380128150 。(【特别说明】(1)从今年开始农村信用社贷款都是网上申请并填写表格后,自行导出并打印,不再像去年那样填写线下表格;(2)《贷款申请表》有个地方是需要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的,因此学院收齐后统一交给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后,再返还给各班资助委员分发给贷款的同学,在假期回家办理贷款时交给银行)

续贷的学生不需要提交申请表至学院,直接在网上办理续贷即可,如果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当地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工作人员。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当地农村信用社和资助管理中心为准。

2.各班级在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审查学生贷款资格的基础上,组织提出办理贷款申请的学生填写附件4:《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每人需填写2份),纸质档交给各班资助委员,资助委员以班级为单位,620日之前统一交到刘畅老师处。学院收齐后交到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后,将返给各班资助委员,分发给办理贷款的同学,在假期回家办理贷款的时候交给银行。 (【特别说明】附件4:《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主要是对在校生的相关信息、在校表现以及学校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的证明,是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的必备材料,建议需要贷款的同学都填写)

3.各班资助委员汇总所在班级学生申请情况,填写附件5:《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细表》电子档(不需要交纸质档)在620日之前发到资助服务中心主任杨佳燕处QQ邮箱:994158900@qq.com, 电话:18782158190

注:非四川省籍学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其他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程序和表格可能和四川省的要求不一致,参看当地相关银行和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如需要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4)或办理相关手续,请学院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的信息一起汇总至明细表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该主页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实行在线申请、审批。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续手续

经生源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查,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含各省)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下学期(20199月)报到以后由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回执确认手续。请各学院通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未按时录入回执将视为放弃申请助学贷款,务必将贷款回执带回学校并按时提交至学院。具体工作见届时通知

五、其他要求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和办理程序相关信息告知每一位学生。同时,按照统一要求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9年65


附件3:《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90605/20190605064123_14452.doc

附件4:《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uploads/attached/file/20190605/20190605064311_12600.doc

附件5:《学院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细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90605/20190605064345_8479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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