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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8-01-17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毕业班级: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以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9号)以及我校《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1749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18届(含)起,高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人调整为12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2018118—36

学院公示时间:201837—9

请申报的同学加入18届毕业生就业补贴QQ群: 617323909

材料上交地点:成都大学医学院学工办

电子版发至:2040462313@qq.com

四、申请材料

      () 学生准备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所有申请人需提供)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并备注持卡人姓名学号;

      2.各类别对应支撑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一家庭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我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证明;

6)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我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20179月已申报过的同学不再重复提交申请。

      ()各班级审核材料

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确无误;

      2.查看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无误后将原件、复印件一并收入;

五、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在2018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万君   028-84824103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8117

附件1: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uploads/attached/file/20180307/20180307085658_14396.docx

附件2: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80307/20180307085740_24877.docx

附件3: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80307/20180307085806_6618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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