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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年级、各班:
根据开展2017-2018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xsc.cdu.edu.cn/index.php?m=news&a=show&news_id=7729)要求,为顺利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特别强调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
第一类同学: 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包括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病证明、建档立卡证明)、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第①、第③项材料必备。
第二类同学:去年(2016—2017学年)已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如想继续申请认定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只需提交第②③项材料。
各班级资助委员在5月31日前收集好申请困难认定学生提交的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申请时间填写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5日之间)
二、各班级依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成大学[2015] 42号)和《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监督的实施意见》(学发[2009] 74号),分别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各班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各班级在6月5号前,确定班级评议时间(6月5日--6月13日期间)和地点, 资助委员填写《医学院(护理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议小组名单》,将电子档发送到学院助贷中心冷则伍牛木邮箱:1982841174@qq.com。纸质档需班主任签字后,报送到学院资助中心冷则伍牛木处   电话:18383496215。
三、各班级结合评议结果,完成《2017—2018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982841174@qq.com,各班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交学院资助中心冷则伍牛木同学处。报送时间: 2017年6月14日前。
四、学院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公示(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

医学院(护理学院)学工办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70512/20170512082522_82196.doc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70512/20170512082627_21380.doc
3、2017-2018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70512/20170512082721_430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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