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5-2016学年度中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拟在我院开展校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特等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参评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6级新生除外)
(三)名额分配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4日——10月24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五)工作要求
符合条件的各班级按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推荐一名符合要求的同学参与学院评选。参评学生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交电子版即可),同时报送电子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文件名请按照年级-专业-班级-姓名格式命名)于10月13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学习部钱小玉处(1661740283@qq.com)。 学院将在10月17日前对参评学生提供的支撑材料严格审核,确定学校特等奖学金人选并予以公示。
二、学校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参评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6级新生除外)
(三)名额分配
各班级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请于10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学习部杨双玥处。(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报送,打包文件名为班级名称,压缩包内文件名请按照“申请等级-年级-专业-班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16251699@qq.com)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各班级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参评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6级新生除外)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申报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
2、学院评审推荐、公示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
3、学校审批、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请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6)、《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7)、《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8)、《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9)报送学习部祖文玲处。(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报送,打包文件名为班级名称,压缩包内文件名请按照“荣誉称号-年级-专业-班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819533062@qq.com) 学院将在10月17日前对参评先进班集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确定学院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并予以公示。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班级、学院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班级公示不得报送学院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5、填写申请表时要注意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表中的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824103;监督邮箱:396267420@qq.com
联系人:唐远谋
附件:医学院(护理学院)2015-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附件
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