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 成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文章详情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医护学院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护学院 发布日期:2014-10-27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班级: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挖掘典型人物,传递正能量,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校内组织开展相关评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班级把握活动主题,充分挖掘青年学生中自立、自强的典型和可敬、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选拔先进典型人物,形成榜样示范作用,提升我校学子的文化自觉和自信,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成为祖国和人民的栋梁。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

1.成都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4.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5.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1.成都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200元。

三、表彰奖励

学校向团省委选送2名候选人,并由团省委审核选送通过后向团中央、全国学联推荐。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并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每人2000元专项助学金。

四、推荐程序

1.请各班级根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与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评选条件与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分别下载填写《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2014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在20141030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1281984307@qq.com(以班级+姓名+项目名称),并于20141031日(周五)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其他荣誉、证明材料递交到学工办(09S406

2.联系人:刘畅84824103;侯树林18482196009

医护学院

2                                                                                      20141027


附件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41028/20141028061240_86171.doc

附件2:2014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推荐人选登记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41028/20141028061315_50578.doc


 

上一篇: 医护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篇: 医护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主要工作安排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 电话(传真):028-84814359
   版权所有(C) 2021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蜀ICP备05006454号    
院长邮箱:109049194@qq.com  书记邮箱:35797977@qq.com

新浪微博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