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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学生缴费事项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护学院 发布日期:2014-05-15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并减少排队等候,方便广大同学快捷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讲义费及医疗保险费,计财处将从今年秋季开始,统一采取银行代扣方式收费、取消现场缴费,特此通知如下:

一、     计划财务处将于615前对学生20142015学年学费标准进行设置。学生于615日至本学期放假离校前在网上可查询、核对应缴费金额和银行代扣账号(宿管中心住宿调整放假时才能完成,所以住宿费标准要待假期中才能确定)。

(一)        费用查询与核对

各位同学于本学期放假离校前均可登陆成都大学网页,点击“机构设置”,选择“计划财务处”,点击“学费查询”,选择“学生查询”项,查询和核对应缴费用合计金额(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医疗保险费合计数)(http://finance.cdu.edu.cn/salary/student.php)。

1.  缴费信息核对无误的同学,将应缴费金额于827日前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卡账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必存款),以便完成代扣。存款额须大于应缴费金额1元以上(代扣以总额为准,若存款小于等于应缴总额,则无法成功代扣)。收费标准说明如下:

(1)    学费(按各专业收费标准存入);

(2)    住宿费(按实住标准存入),四人间1200/年,六人间1000/年(若确有个别同学不清楚自己住宿标准的,请按1200/年标准存入,学校将按实住标准进行代扣);

(3)    教材费300/年。学校教务处将会在学生毕业时,按班级结算各班教材使用费,进行多退少补;

(4)    医疗保险费预计70元(属国家社保,由国家文件确定标准),由学校计财处统一代收。

2.  缴费信息核对有误的同学,请于本学期放假离校之前,将错误部分与更正部分以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jccsfk@qq.com。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将汇总资料,统一于2014714日后进行处理。81日至810日,学生再次核对更正后信息。826日至828日暂停信息更改请求。

(二)        网上更改银行卡号功能已开通。

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出现异常情况(如遗失或损坏)的同学,请提前自行办理新的中国银行卡,并登陆“成都大学”网页,点击“机构设置”,选择“计划财务处”,点击“学费查询”,选择“更改卡号”项更改银行卡号(http://finance.cdu.edu.cn/salary/student.php)。请务必确认新卡号录入准确。

二、     学校定于2014829号委托中国银行以代扣的方式进行扣缴。如果同学在当地银行不便存款的,可以提前从其他银行转账汇款至中国银行本人银行账号(学校统一办卡银行名称:中国银行龙泉驿十陵支行;银行代码:104651069716;咨询电话:028-84604187),以便进行代扣。

三、     代扣成功后,计划财务处将在本处网页上发布信息,收费票据统一发放到各学院,请同学们注意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至毕业后。

四、     各学院负责通知并督促学生及时存款缴费。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缴交,应在本学期放假离校之前先向学院递交缓交申请。学院审批后,由各学院统一于放假前将缓交名单送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备案。

五、     对于既没有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处负责提供学生生源地贷款名单),又没有向学校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若不按时、足额存款,致使学费无法成功代扣的,学校将视为无正当理由欠费。对于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由教务处、学生处及所属学院给予相应的处理。

计财处网页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数据,敬请关注。

计财处收入管理科咨询电话:028-84616026

请相互转告,并按要求完成缴费。

                                         计划财务处

                                   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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