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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护学院 发布日期:2014-06-23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凸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现在就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年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情况和程序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及联系信息

2014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现将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二), 以便联系、咨询。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程序和要求与2013年相同,具体如下:

1、拟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本人必须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三,需学生本人自己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并用铅笔在背面写好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然后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后,在630日之前交到学院学生会分团委资助中心侯树林处,联系方式:18482196009

2、拟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四,需学生本人自己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然后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交到侯树林处,学院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表》和《证明》最迟于630日前报送学院资助管理中心,以便于学院集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3、手续办完后,学院会将《申请表》和《证明》及时返还给申请贷款的学生。学生持经高校审核盖章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返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备注:非四川省籍学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程序和表格可能和四川省的要求不一致,请参看所在省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该主页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实行在线申请、审批。(学生不需填写纸质文件)

(四)后续手续

经生源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查,获得上述两类生源地助学贷款(之一)的学生,下学期报到以后再由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回执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届时通知。

附件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40623/20140623114827_43580.doc

附件三: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40623/20140623114838_35436.xls

附件四: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uploads/attached/file/20140623/20140623114851_23707.doc

                                 医护学院学工办

0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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