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 成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文章详情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4.20芦山地震受灾学生情况统计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班级: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4.20芦山地震受灾学生情况统计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一、关于4.20芦山地震受灾学生

本通知中的4.20芦山地震受灾学生指在4.20地震中,因地震原因受伤的学生、学生家庭因地震原因受灾的。

二、统计的材料要求

(一)受伤的学生需由本人和学院提供的材料
材料一:就医医院提供的就医证明1份。
该证明中需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就医日期、伤情、住院时长、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能的话,可添上后续预计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等。要求医院盖章。在证明上提供就医医院相关联系人或办公室的电话。
材料二:因地震原因受伤的证明。
学院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证明所在学院的某某学生系因4.20地震受伤,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并先行加盖学院公章。该证明每名受伤的学生单独1份。
注:在材料一和材料二中,如个别同学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材料一,可经学院和学生处同意后,仅提供材料二,但需说明伤情和就医花费情况。
材料三:受伤学生本人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1份。
在此说明上需明确写明本人是否购买了保险,购买了哪些保险,目前交医疗费情况,欠医疗费情况,保险赔付办理情况,因地震受伤接受的学校资助和其它捐助情况,等等。
材料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在该复印件上签名并写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和本人学号。
(二)家庭受灾的学生需本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一: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一级政府盖章的家庭受灾证明1份,需明确学生家庭是否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在证明上至少需提供学生户籍(或常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联系人电话。
材料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该复印件上签名并写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和本人学号。
(三)学院需汇总填写的表格:
见附件2,需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相关学生准备资料,认真核实相关情况。
在4.20芦山地震中,校内因地震原因受伤住院的学生,于2013年6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应交材料(材料一、二、三、四)经所在学院交到学工办。
其他材料,最迟于下学期开学后,2013年9月3日前,学院汇总一并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成都大学医护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学校为地震受伤学生出具的因地震原因受伤的证明
证    明


兹有我校               学院     级        专业学生         ,身份证号              ,在2013年4.20芦山地震中因地震原因受伤。

特此证明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2:受灾学生统计学院需填写的表格
4.20地震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受灾学生名单(含受伤学生和家庭受灾)
学院(盖章):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                   填表人:
序号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 个人材料是否齐全
 

上一篇: 医护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周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 电话(传真):028-84814359
   版权所有(C) 2021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蜀ICP备05006454号    
院长邮箱:109049194@qq.com  书记邮箱:35797977@qq.com

新浪微博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