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现将我校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1.9月19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已经安排机动周的课程不需要调课,无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标明“中秋节放假补课”,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2.9月20日(第3周周五)的所有课程全部调整到9月22日(第3周周日)。原本在9月22日的课程如果已经安排机动周的不需要调课,无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标明“中秋节放假补课”,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三、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