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2—2013学年中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开展评优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2013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3级新生和2013年专升本学生除外)
先进班集体:除2013级新生班外各班级
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依据为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132号)、《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以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成院学[2012]159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医护学院3人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推荐:10月16日—10月17日;
学院评审:2013年10月17日17:40 地点:09303
学院复审、公示阶段:10月18日—10月22日;
2、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月24日—10月29日。
(四)学院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班拟推荐学生名单,院评审小组通过公开评审和民主评议的方式等额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材料要求
1、班级推荐的同学请于10月17日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拟推荐学生名单表(2010版)》附件3(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305708119@qq.com),评审后学院推荐的同学请于10月17日19:00前将纸质表格一式三份交至学工办09S408 朱小琦(13648082820)处;
2、国家奖学金相关表格以及填写要求(2010版)(见附件2)。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范围:进入学校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2010——2012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学生,含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具体名额见附件4。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原则上应该位于在评选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绩排名前10%,前10%确实无法评出,可以扩展到前2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以在前30%以内,必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上一学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专升本同学属于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详细请参见附件1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6日—10月18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1日—10月26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月28日—11月3日。
(三)材料要求
1、各班级请于10月18日13:30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年版)》(附件1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4)报送09S406 助贷中心王丽娜(18728403374)处。
2、学校奖学金相关表格以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3、附件14)。(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请班主任签字。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名称命名,文件夹内以各奖项作为分文件夹,压缩打包后请发至邮箱:1158242191@qq.com)
四、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各班级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
(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6日—10月21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4日—10月29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1月4日—11月12日。
(四)材料要求
1、各班级请于10月21日13:30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五)、《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六)报送09S406 学习部朱小琦(13648082820)处。
2、学校奖学金相关表格以及格式要求(见附件5、附件6)。(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请班主任签字。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名称命名,文件夹内以各奖项作为分文件夹,压缩打包后请发至邮箱:305708119@qq.com)
五、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
(三)时间进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6日—10月21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4日—11月1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1月4日—11月12日。
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自荐阶段:10月16日—10月21日。
2、学院评审时间:10月22日12:30 地点:08607
3、学院公示阶段:10月24日—11月1日。
4、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1月4日—11月12日。
(四)材料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材料,各班级请于10月21日13:30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09S406 学习部朱小琦(13648082820)处。
2、先进班集体的资料,各班级请于10月21日18:30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09S406 学习部朱小琦(13648082820)处。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相关表格格式要求(见附件7—附件12)。(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请班主任签字。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名称命名,文件夹内以各奖项作为分文件夹,压缩打包后请发至邮箱:
305708119@qq.com)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优评奖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优评奖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以促进我校学习风气建设。
3、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和奖学金的评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上报学校进行评审。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及时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5、填写表格时要注意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表格中的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824103,
监督邮箱:
13366363@qq.com,
联系人:万君 (学工办09S408)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医护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