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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学用遗体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学用遗体处置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学用遗体接运、处置的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CDUJCYXY-YTCZ202203-3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有殡葬专业从业资格;

4. 遗体接收转运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要求

三、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

服务内容

规格

单价(元)

1

教学大体(遗体)处置

大体(遗体)火化

成人尸体/


儿童尸体/


2

教学标本残渣处置

处理教学标本残渣

每公斤


总价金额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备注: 单价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完成约定受托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包装、运输、处理、税收等全部费用。

2、 商务要求

1) 乙方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规则和殡葬服务要求,不得有损红十字会和成都大学的形象和声誉。乙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人员信息应予保密。

2) 乙方需承诺用于遗体接收转运的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殡仪服务专用车辆,若乙方自有殡仪服务专用车的,需提供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外观等图片,若乙方租用或代理的殡仪服务专用车辆,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需提供相关的接运服务代理或车辆租用合同或合作协议。

3 乙方相关工作人员要有遗体医学接收、处置等流程等培训经历。若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各项服务中不能达到服务要求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全天候出发,1小时内响应。若因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或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失误或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比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6 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提出的各项服务需求。如,对于家属不需要回收的骨灰进行妥善处理;对实验后的遗体标本或相关残渣进行妥善处理;为甲方提供相关处置火化后的证明文件等。

7)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遗体和教学标本残渣处置证明。

8)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需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9)受实验相关因素影响,采购数量可能会发生变化,最终根据甲方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若采购时部分项目出现降价或优惠,乙方需按降价后的优惠价与甲方进行结算。

1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1231日止。

1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付款方式:按次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指定服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13)验收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比选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备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报名,只接受线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328-2022330日。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100363360@qq.com),邮件名为:2022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学用遗体接运、处置的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材料+公司名+联系电话,报名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113121272)。

2.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2331日(星期四)上午9:30-10: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地点为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基础医学院学院办公室。

3. 公开比选时间及地点:1)召开时间:2022331日(星期四)上午10:30;(2)召开地点: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A栋基础医学院学院会议室。

4.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2

4)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6)投标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签字盖章)(见附件5

7)投标人承诺函(签字盖章)(见附件6

8)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用于运送遗体的车辆信息(加盖公章);相关运送遗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乙方为非殡仪馆的,需额外提供与殡仪馆相关的代理合作协议或合同(加盖公章);乙方相关工作人员要有遗体医学接收、处置等流程等培训经历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签字盖章)乙方有类似项目业绩,请填写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7)。

9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不用装订)

5.要求:

1)上述所有比选材料由比选人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参加比选的材料除特殊说明不用装订外,其他材料全部胶状成册,一式两份。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中标 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有殡葬专业从业资质
4 遗体接收转运的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要求:若乙方自有殡仪服务专用车的,需提供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外观等图片,若乙方租用或代理的殡仪服务专用车辆,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需提供相关的接运服务代理或车辆租用合同或合作协议。
5 为保证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应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另外,相关工作人员要有遗体医学接收、处置等流程等培训经历的证明材料。

3.评分标准

按照总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价中标。

六、本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咨询联系人:实验中心刘老师 18113121272

本项目监督联系人:基础医学院党政办 唐老师 监督电话:028-8481435913551227248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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