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成都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经学生申报,创新创业学院初审,现将学生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名单公示,根据各级人才培养方案,2020级和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认定学分为1分,请相关同学知晓。
公示期:即日起截止5月15日
公示期后,如无问题,创新创业学院将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教务处。公示期内如有任何问题,请于创新创业学院祁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0756。
附件:2023年基础医学院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名单公示
基础医学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