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校内各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成大办[2020]28号)和国资处关于招标的相关规定,因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分子药理与生物药剂学实验室建设需要,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作为采购人拟购置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分子药理与生物药剂学实验室眼压仪等设备。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2、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分子药理与生物药剂学实验室眼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限价:19万元(含税费),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4、比选内容:合格供应商1名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技术要求:
具体比选内容详见附件一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耗材综合包采购项目
要求:供应商需能提供附件一中所列的所有实验材料的单价、报价均真实有效。
2.商务要求:
(1)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该项目预算总价包括人工、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配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必须提供非临近保质期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质量保证、安装调试及服务
•乙方须提供非临近保质期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所供货物与实际需要不符,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若发生不能按时供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照合同价供货,由于耗材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货物搬运、安装、调试。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送货,保证甲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单价招标按实际购买数量结算。
•按合同中约定的实验材料名称等信息开具发票。
•若采购时部分货物出现降价或优惠,乙方需按照降价后的优惠价与甲方进行结算。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甲方通知乙方后3日内送达
(4)交货地点:乙方需按照甲方订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转款。
(6)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乙方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12月8日。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ine_hu@qq.com),邮件名为:2023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分子药理与生物药剂学实验室眼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材料+公司名+联系电话,以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10: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地点为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基础医学院9教315。
3.公开比选时间及地点:(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10:30。(2)召开地点: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9教315。
4.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项目采购品目及技术参数(见附件一)
(4)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三)
(6)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四)
(7)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五)
(8)有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签字盖章)(见附件六)
(10)投标人承诺函(签字盖章)(见附件七)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见附件八)
(12)售后服务承诺函(自拟,签字盖章)
注:比选文件装订和密封
(1)比选文件均需胶装订成册,资格响应性部分在前,其他响应文件在后,应包含封面、目录、页码;
(2)比选文件需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所有页均需加盖鲜章,正、副本内容要严格一致。
(3)比选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盖章。
五、比选办法
1.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具体格式见附件八)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 |
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
2.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0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技术要求60% |
60分 |
标注“★”条款为重要指标,投标人应如实响应,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满足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扣3分/条,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实施方案8% |
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结合设备功能提供的实施方案(①设备生产组织方案;②设备安装执行方案;③售后服务内容及流程;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或不完善的扣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4 |
履约经验2% |
2分 |
投标人(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六、本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咨询联系人:胡老师028-8481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