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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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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位同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 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院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无重修课程、无补考记录,

   ISP系统中2023-2024年度智育成绩、综测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体育成绩合格。

   素拓分未满基础分(4分)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2024-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未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将根据提交申请学生的智育成绩、综测成绩、特殊困难群体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1月21日12: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附件1)交至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评审

11月21日下午,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11月22日-28日,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关要求

请申请人严格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未按规定申请的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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