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4〕2号)和《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基础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设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复试工作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3.复试工作组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考试考核等工作。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际需要成立1个或多个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组成员应由不少于5人的硕士生导师及综合素质考核人员构成,其中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比例不少于60%。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另配备秘书1人。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1.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复试内容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面试(护理专业包括专业技能考核),复试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
专业及代码 |
方向 |
测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测试时长 |
护理(105400) |
不分方向 |
健康评估 |
笔试 |
1.5小时 |
基础医学(100100)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组织胚胎学 |
笔试 |
1.5小时 |
基础医学(100100) |
病原生物学 |
医学免疫学 |
笔试 |
1.5小时 |
基础医学(100100)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病理学 |
笔试 |
1.5小时 |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各科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内容包括:
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其中,护理专业的60分总分中,技能考核分数为20分,综合素质能力等分数为40分。
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护理复试
招生专业及代码 |
方向 |
测试内容及形式 |
时间 |
地点 |
护理(105400) |
不分方向 |
健康评估(笔试) |
2025.4.1 9:00-10:30 |
第九教学楼A栋304 |
护理(105400) |
不分方向 |
综合面试(护理技能考核) |
2025.4.1 14:30-19:00 |
第九教学楼B栋四楼 基础护理实验室 |
护理(105400) |
不分方向 |
综合面试(专业能力、英语、思想道德) |
2025.4.2 8:30-18:00 |
第九教学楼A栋 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会议室 |
2.基础医学复试
招生专业及代码 |
方向 |
测试内容及形式 |
时间 |
地点 |
基础医学(100100) |
人体解剖与 组织胚胎学 |
组织胚胎学(笔试) |
以学校调剂通知为准 |
第九教学楼A栋304 |
基础医学(100100) |
病原生物学 |
医学免疫学(笔试) |
第九教学楼A栋304 |
基础医学(100100)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病理学(笔试) |
第九教学楼A栋304 |
基础医学(100100) |
不分方向 |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研究思路,对专业新进展、新信息的了解以及对专业的认识,侧重对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创新能力的考察;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
以学校调剂通知为准 |
第九教学楼A栋 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会议室 |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
审核采取线下方式,请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于复试前进行材料审核。资格材料请于2025年3月31日13:00-14:30交到9教A栋1楼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行政办公区材料审查点(请注意路标指示),进行现场审查。
考生需审查的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生(含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1日)、本科成绩单;
3.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1日),或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专科成绩单;
4.自考应届生本科的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成绩单、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则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手写签名的《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
8.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6份个人简历。
(二)缴纳复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
考生在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复试费缴纳(详见附件1)。
(三)组织复试
复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缴费凭证,按照学院指定的复试地点参加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范围参见《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复试内容说明》。
六、拟录取工作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七、调剂说明
1.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可适当接收考生调剂复试。调剂工作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
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院调剂专业领域以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八、监督举报渠道
本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疑义的申诉渠道。若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存在疑问或投诉,可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对考生提出的书面申诉,应由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及复试工作组进行复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复核意见,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九、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其它
1.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安排,在成都大学周边就近选择安全卫生的宾馆入住,在复试期间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2.关于体检。考生应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任意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快递邮寄到学院。
收件人:蔡佩玲
联系电话:028-84616190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3.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版块(https://yhxy.cdu.edu.cn/yjsjy.htm)。
4.本细则由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