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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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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6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根据《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成大校发〔2025〕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2026届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

组长:余小平

成员:刘莉、牛蓓、许毅、刘娟、杨挺、张飞

(二)专家审核小组

负责对申请学生的专业课成绩、递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整理分数并进行综合排序;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王战国

成员:刘荣、程丽佳、李麟霞、何陨

(三)监督小组

负责推免工作全程监督。

成员:王繁、唐红秀

二、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学院本年度获得3个推免指标,候补人选共2个指标;当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放弃时会自动补齐。

三、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条件

1. 学分条件。2025年8月31日前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如因学校或学院更改教学计划导致必修课程未开设,不影响学生报名资格。

2. 成绩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外语条件。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46分及以上。

四、综合测评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能力×20%。

(二)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三)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校制定综合能力指标体系,学院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了本学院的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一定范围内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一)2025年9月5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二)2025年9月6日-7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三)2025年9月8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四)2025年9月8日-10日,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材料提交时间:9月6-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材料提交地点:9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三)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四)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3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受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

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1: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

附件2: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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