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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日期:2026-09-12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9月11日,基础医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安排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学院分管领导、实验中心全体教辅老师、各课题组负责人及其安全联络员(学生)、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中心副主任宋明珠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较大隐患目录(试行)》等文件精神。会议指出,学校将依据上述文件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隐患实行“警告”“黄牌”“红牌”三级处置,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将按安全事故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会议要求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精神,并对学生做好相关培训。

会议通报了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常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互为禁忌化学品混放、易制毒易制爆管理人员无资格证、库房内同时存放耗材及试剂、准备间内做实验、大功率电器无漏保、气瓶管理文件不齐全且未固定等。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十项具体要求:一是全面盘点化学品,柜门张贴药品清单,禁忌药品禁止混放,非管制危化品单锁上锁,易制毒易制爆严格落实双人双锁;二是整理危化品及气瓶采购台账;三是气瓶资质文件、合格证齐全,检查检验日期;四是液氮罐、烘箱旁配齐防护用品;五是定期检查维护灭火器、消防通道、洗眼器;六是及时清理纸箱、泡沫箱等杂物;七是规范试剂标签,禁止用饮料瓶配制,实验用食品贴警示标签;八是试剂配置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危化品立领立用;九是库房不可混放耗材与试剂;十是学生实验须有负责老师或熟悉实验人员在场监督指导。


副院长牛蓓在讲话中强调,实验室安全是学院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全体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实验室、每一位师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绝不能拖延应付。实验中心主任谈学灵再次传达会议内容,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严格对照学校文件要求逐项整改。

会议最后强调,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培训,学院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关停存在隐患的实验室并进行积极整改。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实验环境。


一审:高洁

二审:王繁

三审: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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