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提高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组织和党员师生中深入开展党内结对帮扶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内结对帮扶,是新时期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联系和服务师生中的带头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政治关怀、思想关心、精神激励、学习指导、物质帮扶等多个层面的帮助,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尊重和关怀,不断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结对帮扶对象与方式
主要在全校教工党支部、党员教职工和领导干部与我校困难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之间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采取组织安排与自愿认领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帮扶对子,原则上:
(一)每个教工党支部至少帮扶一名困难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每个校级领导至少帮扶一名困难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三)鼓励其他党员教职工自愿认领帮扶一名困难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三、结对帮扶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凡参加结对帮扶的教工党支部、党员教职工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关心和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与思想状况,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正确引导学生成人成才。在帮扶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工作档案制度等,做到“六摸清”、“四必访”、“五帮助”。
(一)帮扶单位和个人对帮扶对象要做到“六摸清”,即家庭情况清、健康状况清、致困原因清、思想状况清、心理素质清和帮扶需求清。每个支部或个人每学期至少应与结对学生进行一次以上谈心谈话,了解他们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同时,也可以与结对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
(二)帮扶单位和个人对帮扶对象要做到“四必访”,即开学初或期末必访、重大疾病时必访、情绪波动时必访、有异常情况时必访,实行跟踪关怀、实时帮助。
(三)帮扶单位和个人对帮扶对象进行“五帮助”,即帮助学生落实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寻求政策扶助、帮助学生解决心理、情感和学习障碍、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与实习、就业援助、通过捐助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和物质上的困难等。要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采取适当的帮扶举措,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四、组织管理
1. 组织推荐。各学院党组织每一年应对全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并定期更新困难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信息库。在此基础上,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困难学生党员或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推荐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应着重推荐表现良好、积极向上、自立自强的学生和面临重大特殊困难的学生。
2. 自愿认领。学院党总支在上报名单前,可先组织本单位教工党支部和教职工党员进行认领,认领情况一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汇总名单后,负责组织安排机关、直属业务单位教工党支部、党员教职工和领导干部进行认领,确定具体的结对帮扶对象。原则上为一对一结对帮扶,若自愿认领一个以上,或其他部门、单位、个人自愿认领帮扶,也一并组织实施。
3. 动态管理。对帮扶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在学生毕业时或解困目标已实现的,要重新组建帮扶对子。每一年都要根据情况确定继续帮扶对子和重新结对对子。
4. 总结落实。各单位和个人要对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确定帮扶内容,落实帮扶举措。对一个帮扶对象完成帮扶目标和任务后,应填写《结对帮扶情况总结表》交党委组织部归档,学校将定期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通报和总结。
附件:党内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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