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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计划》报销时需提供的资料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9-03-01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1、经被保险人单位工会盖章的报销申请表原件;
2、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个人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成都市(四川省)城镇职工统筹支付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综合保险需提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理赔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证或出院记录或病情证明(精神病人)原件及复印件;
6、结算发票或医疗费用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7、本会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家庭病床审批表、死亡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资料原件须有出具单位的鲜章。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都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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