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会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职员工参与工会活动积极性和有效性,为各类活动提供量化奖励依据,建立教职员工参与工会活动的激励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学院工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项目
学校工会和学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1.学校工会举办的活动
活动项目包括校工会举办的趣味运动会、球类比赛、拔河比赛、环校越野跑、诗歌朗诵、舞蹈比赛等。
2.学院工会组织的活动
活动项目包括文体比赛、趣味活动、集体实践活动等。
二、积分标准和登记
1.参与活动积分
参与学院工会组织的活动每人每次积1分;
参与文体比赛、训练等服务每人每次积1分;
集体比赛和趣味运动会单项项目,参赛队员每人每次积3分,获得集体单项奖积5分,获得集体三等奖积8分,二等奖积10分,一等奖积15分。
单项比赛,参赛队员每人每次积5分,获得三等奖积10分,二等奖积15分,一等奖积20分。
2.积分登记
每次参加完活动、比赛、服务后由各组长和学院工会文体委员确认、登记。
三、奖励办法
学院工会年末对教职工积分进行审核和通报,根据学院经费分配情况,计算出积分对应的奖金或奖品,予以奖励。
医学院(护理学院)工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