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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分团委直属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团中央、团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在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激发团员青年学生在高水平办好成都大学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运动99周年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

(二)学院各团支部要将评优工作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广泛宣传,各项评选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以民主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评选结果需在支部内进行公示。

(三)院学生会等各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可不参与所在团支部的推选,可以在学院分团委直属部门、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大学生艺术团等院级学生组织中推选。学院分团委直属部门、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大学生艺术团等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部门民主评议,并公示后,送学院团委书记审定后报送。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评选采取分团委直接推荐,参加学校竞选的方式进行。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


三、时间安排

44—47日,学院各团支部宣传发动,推荐。

48—49日,学院各团支部召开团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选举,并填写医学院(护理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3)。

410日,学院分团委对各团支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411日,对学院分团委审核通过的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

412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校团委。


四、其他要求

(一)共青团干部包括:校团委秘书处、学生办公室、组织部、团校、宣传部、志工部成员;分团委副书记、分团委组织部、团校、宣传部、志工部成员;各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各团支部将医学院(护理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候选人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到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邮箱(cdu-yxyzzb@qq.com),纸质档(注意:签字处需手写)交到分团委组织部李蔚柠处(QQ295799374 电话:18328376539),截止时间4919:00,超出规定时间未上报的团支部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工作应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高水平成都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四)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


附件

1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http://tuanwei.cd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583522523108920

2医学院(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标准和各团支部名额分配

3医学院(护理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评选候选人信息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

                              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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