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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5-09-28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要求,现就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依据

依据为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成院学[2015]号)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条件

1.学习年限。以下学生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

2.学习成绩。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资料。

四、评审程序和时间进度

学生申请、班级推荐时间:929—105

学院评审阶段:108日中午1240    教室09203

学院公示阶段:108—1012

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015—1025

五、学院评审办法

1、符合条件的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班级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班拟推荐学生名单(每班最多两个),班级拟推荐人选将在学院进行公开宣讲,院评审小组将按照学校学生工作部名额要求,通过公开评审和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本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2、各班级推荐候选人,需准备3分钟的PPT宣讲,宣讲内容: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重点阐述申报理由。

3、学院评审小组将对参评者进行排名,排名前两位者将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到学校,其余参评者按照排名先后,作为学校特等奖学金候选人。

六、材料填报要求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5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42015学年”。

4.表格中各项内容须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表格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日期”只填写年、月,具体格式为“1998.02”。

6.表格中“是□;否□”栏,请选择并涂黑。

7.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8.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班级,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9.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10.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11.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12.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13.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

14.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等等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15.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班级推荐的同学请于105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附件一)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二)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后(附件word版详见学习委员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0310886@qq.com,纸质版于学院评审当天交由汪莉处。

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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