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2014)第192页,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第四条:学生申请助学金前或获得资助开始半年内,须完成校内和校外各10小时的义工或志愿者服务。校内义工或志愿者服务由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校外义工或志愿者服务由学校、学院或学生自行安排。未能按规定完成义工或志愿者服务的,学校将取消受助资格,并停发剩余国家助学金。
学院助贷中心经与学院试验中心老师商议,按照试验中心需求安排各班级受助同学开展校内义工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医护学院2014-2015学年受助学生义工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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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学院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