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09高职护理3班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因学生条件不符合评审要求,现有一个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学院根据班级贫困生认定人数比例将此名额在以下班级中公选一名同学:
2011级专科护理1班、2011级专科护理2班、2011级专科护理3班、2011级专科护理6班、
2011级本科护理1班、2011级本科护理2班、12级专科口腔1班。
请以上班级公选一名同学与10月19日上午9:30在学院会议室(09s511)参加公开评选,以上班级同学中有18日下午参加学校特等奖学金的同学也可参加此次评选。
特此通知
成都大学医护学院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