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广安医院(广安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具体名额详见《广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一览表》(附件)。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符合《广安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一览表》(附件)所述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取得注册护士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5.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册护士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广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广安区翠屏路1号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和技能考核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待通知)
2.技能考核:面试后按面试成绩择优进行技能考核,抽考临床操作技能。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试工试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1个月试工试用,并考核。
(六)公示
试工试用、体检合格者按程序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体检、考核并公示合格者,上会研究同意后,医院予以聘用。
联系电话:人事科0826-51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