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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8-12-09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地点: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四路101号)工作的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名额


护理部负责人1名、护理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护理部负责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2、护理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护理技能者优先。


3、从事5年以上管理工作。


4、有较强的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45岁周以下。


(二)护理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3、对老人有爱心。


4、年龄在50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5岁)。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资料恕不退还)。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二)面试。根据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三)体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其中现从事民政相关工作或者具有专项特长(需提供相关证书)的人员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试用


(一)聘用。根据面试及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用人员。


(二)试用。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2个月。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社会福利中心工作。


(二)待遇。


护理部负责人:试用期每月4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5000元,按国家节假日休息,五险按规定办理。


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月工资3000元,包吃住,白夜班轮休制,五险按规定办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渝北区人社局二楼)。


八、联系电话


     15998938686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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