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犀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靖卫生院、郫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结卫生院、红光卫生院、安德卫生院、德源卫生院。
(二)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目前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与执业医师资格专业相同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
4. 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具有医师类中级职称或执有我区划定的急需紧缺专业执业医师资格(附件1),且目前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与执业医师资格专业相同工作3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5. 具有医师类高级职称人员,且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与执业医师资格专业相同工作1年及以上的人员(男性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学历不限。
6.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通道。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持资料到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4号楼924室)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资表及由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清单)、个人简历、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附件2)和准考证上]。
(四)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2.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号码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户籍信息资料。
(五)资格审查: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一)成绩计算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 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报名人数少,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8年12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后)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2.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三基知识。
4.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 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支医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支医志愿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支医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聘优惠政策),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相关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招聘优惠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考。
7. 笔试成绩于2018年12月17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 开考比例: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确因报考人数少,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成绩和考核总成绩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结果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单向选定工作单位。
(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郫都区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八、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郫都区纪委监委 028-86555555。
郫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咨询解释,咨询电话:028-87875195。
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2.2018年成都市郫都区考核招聘乡镇(社区)医务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1.放射医学
2.麻醉学
3.医学影像学
4.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
5.预防医学
6.口腔医学
7.儿科学
8.卫生检验
9.精神医学
10.妇产科
11.重症医学
12.急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