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源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川东北地区人才高地,万源市委市政府拟于2018年3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急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急需人才93名(事业单位编制),详见《2018年万源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急需人才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有年龄规定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不经过笔试环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需经过笔试、面试环节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五、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申请调整到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六、招聘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资格审查、集中考核、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
七、优惠政策
(一)发放安家补助(最低服务期5年)
1.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优秀人才,发放5年12万元安家补助。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发放5年5万元安家补助。
(二)发放生活津贴
1.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优秀人才,发放8000元/年岗位激励奖。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优秀人才,发放3000元/年岗位激励奖。
(三)发放住房补贴
凡聘任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优秀人才,且未享受人才公寓的,均能享受7000元/年的住房补贴。
(四)提供人才公寓
凡通过此次引才聘任在岗无房的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才,可优先享受入住万源市人才公寓的优惠政策。
(五)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可以直接聘用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可以直接聘用八级职位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大学本科生:可以直接聘用九级职位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源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8628283(万源市人才办)
0818-8622091(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18-8521222
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