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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那曲地区人民医院2017年从区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2 21:45
一、那曲简介
那曲地区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为地市级,地处西藏自治区北部,
距离拉萨325公里。那曲藏语意为黑河,就是人们常说的羌塘,
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东邻昌都市,南接拉萨、林
芝、日喀则三市,西与阿里地区相连,总面积达450537平方千米,
下辖11个县114个乡镇,2016年底全地区总人口55.8万人。那曲地
区属于低纬度、高海拔的高原温带与亚寒带气候区。境内交通便利,
青藏公路(国道109线)、青藏铁路、黑昌公路(国道317线)横贯
境内。各种物资供应十分充足,价格稍高于内地。地区人民医院水、
电、取暖、网络一应俱全,并设有职工食堂和职工周转房。
二、医院简介
那曲地区人民医院位于那曲地区那曲县那曲镇,始建于1954年6月,
是藏北唯一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
公办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那曲地区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87538
㎡,建筑面积44870㎡,其中业务用房22620㎡,职工住房17380㎡。
固定资产1.5亿元。核定床位200张,实际开放268张,实有在编职
工271人。医院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等8个职能部门,开设
内科、高原保健科、外一科(普外、胸外)等25个临床和医技科室。
拥有16排螺旋CT、直接数字成像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手术麻醉机、彩超、胃镜、腹腔镜、C臂机、
远程会诊等先进设备。
三、引进职位及人数
根据那曲地区人民医院各工作岗位需要,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0名。
详见附件一《那曲地区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需求表》。
四、 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
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环境,专科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7年4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
出生)。医学专业有执业(职业)资格证的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以
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学历与专业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满足上述条件,有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者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的;
2.结(肄)业的毕业生;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四川、重庆、贵州、湖南、甘肃、陕西、青海、山西、
辽宁等省市。
3.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那曲地区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人员报名表》。报名
表见附件二;
(2)所需证件:报名表、报名者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高校毕
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学科鉴定。
(二)政审
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由毕业院校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意见。
(三)资格审查。引进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将审查合格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由引进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面试工作。
通过面试后,通知本人参加体检。
(五)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引进人员需由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近6个月以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要按时提交给引进工作小组。
(六)确定引进人员。报名人员通过体检后确定为引进人员。
六、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不用参加考试,面试即可。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
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新引进人员试用期间不执行试用期工资。(专科生应发8826元
本科生应发9027元,硕士生应发9582元,博士生应发9912元)。
(三)新引进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取暖补贴、住房公积金、体检费
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待遇。
(四)新引进人员从期满定级工作十个月后,可享受西藏在职干部年
休假制度(60天),领取包干路费(12000元)。未能休假的,按当
年地区统一规定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五)新引进人员期满定级后,根据工作成绩每月可享受所在科室的
绩效考核奖金。
(六)地区人民医院给予新引进人员800元的首次进藏交通补助。
(七)新引进人员到岗后,在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后,按照以下标
准给予安家补助费,大学本科毕业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
研究生12万元。
(八)地区人民医院要优先安排好新引进人员的住房,提供必要的
生活保障,每月生活补助费500元(每月1日充卡)。
六、其它
1.引进人员进藏后,由那曲地区人民医院负责将引进人员名单上报
地区人社局,由地区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同时地区人民
医院还要将引进人员向地区编办、地区卫计委报备。
2.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队伍的稳定,引进
人员到那曲后须与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区人民医院签
定就业协议。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服务期限内不准调离那
曲地区人民医院,否则追究违约责任,并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协
议退还安家补助费。
3.本公告那曲地区人民医院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陈斌
报名电话:13757575388
联系邮箱:nqrmyy38298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