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考核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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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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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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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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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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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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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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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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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包括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可乘4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即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院收到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后,根据招聘岗位审查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和甄选,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学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综合面试(具体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2、考核时间
201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内。
4、考核方式及计分
采取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时间为15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
5、考核结果
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未构成竞争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综合面试成绩相同,则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表决的方式进行选择,票数多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院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的医院(综合性二甲以上)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依次递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及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学院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我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202010);查老师(电话:2202010)
附件:
1.《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