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 成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文章详情 首页 / 招生就业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公布的立项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22〕433号)文件精神,我校获批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39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92项(见附件1)。为切实保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各项目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各学院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在紧密结合第一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训练与实践,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提升创新能力,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管理要求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及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项目成员(成员总数不得改变),应由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30日前在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121.229.45.226:81/cdu_cx/CXCY/CDU)提交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审核同意后生效。

三、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根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2)在管理平台完成结题报告填写并上传结题支撑材料。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必须注明:成都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方能作为结题依据。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学校将于2023年5月和11月组织结题验收评审,项目研究工作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优秀项目将推荐参评全国创新创业年会展示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必须完成结题,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新项目。学校负责对各学院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支持项目数挂钩并纳入学院年终教学目标考核体系。

四、经费资助

学校每年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具体经费资助按学校经费批复为准。学校将在建设初期(2022年12月)发放启动经费,结题后发放结题经费。


附件:1成都大学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基础医学院

2022年11月4日


 

上一篇: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名单公示

下一篇: 关于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 电话(传真):028-84814359
   版权所有(C) 2021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蜀ICP备05006454号    
院长邮箱:109049194@qq.com  书记邮箱:445617432@qq.com

新浪微博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