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附件1),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参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成大教〔2019〕24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自筹)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项目团队人数5-8人,每个学生只能参与二个项目(包括未结题项目)。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或两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训练,其中至少一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申报者所在学院能够提供开放性实验室保证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
5.在2022年12月之前该类项目未按时结题、被终止的学生,本年度不得再申报。
二、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应与成都市产业紧密结合,服务成都市区域经济发展,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项目以创新训练为主要手段,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自由提出项目申请。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学科交叉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申报项目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结题考核
1.校级项目孵化培育周期为1年,不允许延期,2023年6月进行中期检查,2023年11月底进行结题验收。
2.中期检查后将不能修改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信息。
3.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校院两级将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和国家级,升级为省级、国家级的项目可不参与校级结题,直接参加省级、国家级结题。
4.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2。
5.本次立项的项目须报名参加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注意事项:
(1)如项目以论文、专利作为结题成果,要求成果的第一作者单位为成都大学,且发表论文须注明基金名称(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结题时,同一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四、项目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及指导教师审核(2023年1月3日-2月24日。)
(1)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好学生团队后,联系指导教师确定研究课题。
(2)项目负责人登录“成都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121.229.45.226:81/cdu_cx/CXCY/CDU),按照操作步骤完成项目申报填写,并由指导教师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可研究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步骤请查看附件3。
2.学院评审项目(2023年2月25日-3月2日)
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推荐立项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避免项目超大、过难。申报题目与历年立项的题目不能重复。
五、材料提交
各负责人完成项目审核后,将《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联系电话:84616053,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请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744570186@qq.com(也可直接以QQ消息的形式发送)。
基础医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表
附件3.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4.成都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汇总表
(编辑:马永祥 责编:孙云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