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考招生工作,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暑期招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人高等教育和高教自考事业的发展
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招生宣传,规范办学管理,不断提高办学的质量,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教自考招生资格的审查和监管
除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的具有我校2015年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校外教学点和与我校签订了2015年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协议的教学点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以成都学院的名义招生和办学。
三、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一校一地一点”的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考招生信息。各教学单位要坚持办学的主体地位,严禁转移和下放办学权,并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做好组织生源工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切实安排好今年的成人高考的复习迎考工作,确保生源质量和2015年招生计划的完成。
四、严格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教自考的招生行为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教自考的招生工作要求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指导下统筹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教学单位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搞所谓“先上车后买票”。
五、严格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考的招生宣传工作
各教学单位的招生简章必须明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教自考的学历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学习方式、毕业证书类型等关键信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不得混淆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考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包括技能培训),高等教育与中职教育等的区别。
特别是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工作中,要把握好国家成招政策,报名时要求考生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希望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以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