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开展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一级学科(类别)
1. 学术学位:基础医学
2. 专业学位:护理学
遴选具体二级学科(领域)见附件2。
(二)遴选对象
符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科研成果认定的时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材料报送
符合《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附件1)的申请人按照办法要求准备《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和相关材料,符合直接认定导师资格者准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转确认申请表》(附件4)和支撑材料,并填写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附件7),于2022年2月8日17:00前将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yan@cdu.edu.cn,2022年2月14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基础医学院教科办。
材料提交说明:
1.申请人系本校人员,学校将根据相关人事、科研系统中数据进行核定,申请人无须提供支撑材料,如有未在相关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请申请人及时按人事、科研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补充、完善。
2.申请人如系学校新进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在我校人事、科研系统无法查询相关个人信息和科研成果情况的,则须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支撑材料目录》(附件5)提供支撑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成册。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表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佐证材料应齐全。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硕士生导师资格。
2.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