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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启动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2020—202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基础,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更好地完成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的时间和内容安排

2021年9月8日—9月12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启动

2021年9月12日—9月22日: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班级学生根据《学生素质拓展卡积分考核标准》(见附件一)和《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0版)》(见附件二)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交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结合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审核;

2021年9月22日—9月25日:学院审核并将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公示

二、上报材料

1. 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包括附件一、附件二及其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素拓部唐锦屏同学处(班级:20级本护8班 电话:19111900343),电子版发送至318237070@qq.com(所有电子版资料汇总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以班级名称命名),最迟应于9月22日前提交;

2.《2020-2021学年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表》(见附件三,请务必规范格式、按照综测排名保存),纸质版须由班主任签字,交至素拓部丁雅惠同学处(班级:20级临床4班 电话:19181959023)处,电子版发送至2362100693@qq.com(所有电子版资料汇总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以班级名称命名),最迟应于9月22日前提交。

以上表格及相应材料线下提交方式:2021年9月22日晚7点至9点交于九教基础医学院学工办

三、测评工作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评是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的有机部分,请各班班主任对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按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附件1、2、3均需要班主任进行签字;

2.各班级在测评时各种渠道要畅通,充分听取师生建议,充分发挥测评的引导作用,如有存在争议且提出学生占班级人数一半以上时可将争议问题在本周内提交给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商定;

3.各班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应及时在班内处理,如无法解决可上报给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4.班级测评各项工作资料要妥善整理,评定结束后统一交到学工办归档以便接受查询和检查监督;

5.国家相关奖学金评定时间和安排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附件1 学生素质拓展卡积分考核标准

附件2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0版)

附件3 2020-2021学年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表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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