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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护理学院)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分团委直属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工作职能,深化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增强广大青年团员在思想政治、科学文化上的进步,在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共奋进建新功。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20年五四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二。

(二)学院各团支部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内部进行公示。

(三)院学生会等各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可不参与所在团支部的推选,可以在学院分团委直属部门、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大学生艺术团等院级学生组织中推选。学院分团委直属部门、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大学生艺术团等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部门民主评议,并公示后,送学院团委书记审定后报送。

(四)1.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评选采取分团委直接推荐,参加学校竞选的方式进行。

2. 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候选人没有评上十佳的,授予提名奖。

3. 青年大学习优秀团支部评选采取分团委根据年度内支部平均学习率达到95%(以团省委天府新青年公众号青年大学习平台后台数据为准)以上的进行直接推荐。

三、时间安排

420—4月23日,学院各团支部宣传发动,推荐。学院各团支部召开团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选举,并填写医学院(护理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

4月24日,学院分团委对各团支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4月254月26日,对学院分团委审核通过的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

4月2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校团委组织部

四、其他要求

(一)共青团干部包括:校团委秘书处,学生办公室,组织部,团校,宣传部,志工部;分团委副书记,分团委组织部,团校,宣传部,志工部成员,各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高水平成都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院分团委组织联系。

(四)各支部团支书请将医学院(护理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候选人信息表(附件三)电子档打包发送到组织部邮箱(cdu_yxyzzb@163.com)截止时间4月23日24:00,超出规定时间未上报的团支部视为自动放弃。

五、附件

(一)《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http://tuanwei.cd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26547742202883

(二)医学院(护理学院)关于开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标准和各团支部名额分配

医学院(护理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候选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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