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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8-10-22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择业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19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3.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5.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6.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2.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8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每个毕业班可推荐3名优秀毕业生

    2.学院考察。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向学校推荐。

校优推荐人数

 省优推荐人数

班级

人数

推荐人数

确定人数

确定人数

15级护理1班

34

3

11

1

15级护理2班

34

3

15级护理3班

33

3

15级护理4班

33

3

14级临床1班

34

3

5

1

14级临床2班

34

3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将评选结果公示7天,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至四川省教育厅。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以评优为契机,切实地开展好大学生系列思想政治教育。

2.严格掌握好评优条件和标准,按相关要求做好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确保评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班级公示学院公式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请各班级10月26日前将本学院省优、校优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汇总表纸质文档(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九教公办,将汇总表电子表发至1113564077@qq.com。

联系人:张飞 13996226144

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名单表

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6: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7:填表说明

附件8:成都大学2019届毕业生省优、校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9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

附件10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8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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