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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成立成都大学2018年军训教官集训队暨选拔军训教官的通知

来源: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201776号)中的要求,全国各高校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2018年入校新生的军事训练工作。同时接四川省军训办公室下发的《四川省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实施办法》相关通知,我校被列为2018年四川省高校军训工作自训试点单位。

为圆满完成2018级新生军训工作,经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成立2018级新生军训教官集训队。集训队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委武装部和四川预高师四团具体负责集训队的管理和训练工作。现将集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人员

主要由预备役分队队员、优秀退伍大学生、预备役退队队员和军事爱好者组成。

二、集训时间

120184—6月每周周日下午1330—1700为校内集训时间;

220188月中下旬在四川预高师四团进行为期20天的封闭集训。

三、集训要求

1、参训人员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报名和推荐,武装部和四团负责选拔和训练工作,在部队上担任过班长或参加过教导队集训的退伍学生优先。

2、集训科目由四团指派教官统一组织实施,同时在退伍大学生和预备役队员中选拔10人左右担任集训班长;

3、集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队员由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发放聘书,聘为2018级新生军训教官。

4、圆满完成2018级新生军训工作教官的带训成绩将作为学校选修课《预备役军事理论与训练》成绩,给予学分2分。

5、集训期间无故参加训练的队员将按照集训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退回学院。

        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军训工作办公室

        学校党委武装部

                                                                           201842

附件:成都大学2018年军训教官报名表/uploads/attached/file/20180404/20180404022441_937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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