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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8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各班级: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全面提升学生的国际语言能力与水平,鼓励全体学生积极融入教育国际化、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激励更多学生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扎实提升学生出国交流率和深造率,学校决定开展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见《成都大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时间进度
(一)学院宣传、学生申请阶段:11月8日—11月14日
(二)学院公示阶段:11月15日—11月17日
(三)成绩审核:11月18日、11月21日
(三)学校审核、公示:11月22日—11月30日
三、奖励标准

四、评审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11月14日12点前将《成都大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404265070@qq.com。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三)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
(四)在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五)申请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学校其他类别单项奖学金。
五、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监督电话:028-84824103
  监督邮箱:404265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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