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 成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文章详情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2-04-01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提升,也是考核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科和专业的特点,在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时,鼓励采用调研报告、医学临床实习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典型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创作等多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题尽量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三条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创作说明书等,应以规范格式撰写,其结构应包含封面、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与附录、致谢等,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科与专业的特点,可参考《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制定撰写规范。
第四条 以毕业论文形式呈现的成果,论文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以毕业设计形式呈现的成果,如软件光盘、图纸等,应有毕业设计说明书、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以毕业创作作品呈现的成果,如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应有录像、光盘、照片等反应作品的载体和毕业创作说明书,说明书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形式可多样化。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和答辩形式。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在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前,应将执行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形式、质量标准、撰写规范、答辩形式等相关要求,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上一篇: 医护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制度实施细则

下一篇: 医护学院2012.2—3月份教学简报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 电话(传真):028-84814359
   版权所有(C) 2021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蜀ICP备05006454号    
院长邮箱:109049194@qq.com  书记邮箱:445617432@qq.com

新浪微博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