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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现将学校《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工作的安排。
附: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医护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01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前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最后一次党课,集中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与指导。
(一)教育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鼓励他们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二)指导毕业生党员明确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要求和办法
各学院应加强教育指导,让毕业生党员认识到组织关系转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了解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熟悉党内有关规定和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等,自觉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防止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成为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无家党员”、“空中党员”。
二、明确要求,准确理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要求和办法
(一)基本要求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原则上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2年7月。
(二)转移办法
1. 凡党员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
2. 凡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还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 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 校内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仍在原学院学习的,不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原党组织负责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到学校其它学院学习的党员须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登记手续。
5. 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项目的毕业生党员,可转至工作单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学校,对这一部分党员将作为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由党员本人提交申请,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各学院党组织应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基本流程如下:
(一)召开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会。各学院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教育与指导,同时发放统一印制的《致201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指导其填写登记信息,明确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相关事宜。
(二)登记信息。毕业生党员主动咨询相关单位,弄清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接收单位和接转单位的准确称呼和转入办法。填写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3、4),毕业生党员必须签字确认。
(三)领取介绍信。各学院负责人对党员人数、登记信息认真核实,确定无误后,请于6月11—13日将已签字核实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的相关表格(附件2、3、4)报送组织部审定,电子版发送至cdzzb@cdu.edu.cn。6月15日,根据登记人数到组织部领取介绍信。
(四)填制介绍信。各学院根据审定后的登记信息填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校内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填写《2012届校内专升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属党支部对学生登记信息审查后,6月1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制介绍信。填制介绍信应注意准确无误、整洁美观,尽量不要出现错填、漏填,导致介绍信作废。
(五)发放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到支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单位在发放介绍信(包括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和校内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时,务必做好领取登记(附件6)。
(六)资料备案与归档。各学院党组织于9月10日前将附件2、3、4和已签字核实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的附件6(以上材料注意本单位留存一份)、介绍信存根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归档。
四、深入细致,及时做好材料归档、交接和信息库建设工作
(一)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正式党员的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在其领取时当面清点确认登记,密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再由本人签领。注意及时完善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情况记载与归档,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也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二)交接转递工作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担任学生党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也应及时做好工作资料交接。
(三)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
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各学院党组织要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库,加强信息库建设,确保党内有关统计工作能及时准确完成。

附件:1.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入党材料转移工作日程安排表
2.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 2012年校内专升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登记表
5. 2012届校内专升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领取登记表
7. 党员(预备党员)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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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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