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广大在校同学:
为做好新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对本学期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部分岗位只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单位原则上应将勤工助学岗位名额的1/4—1/3提供给2014级新生。
二、岗位分配
见本通知附件一《2014—2015学年上学期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9月9日—9月1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见附件
四、报名和上岗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附件二),交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申请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状况等,并签字盖章。
2.学生持学院审核签章后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到用工部门提交报名申请。用工部门接收学生申请,并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面试。
3.用工单位组织勤工助学人员招聘面试,确定并通知拟录用勤工助学学生。用工单位将确定录用的勤工助学学生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各部门用工人员汇总表》(附件三)于9月2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勤工助学学生和用工单位签《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校内固定岗位)》(附件四),于9月2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工单位对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按约定时间正式上岗。
五、工资标准和其它
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根据具体工作量、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确定,本学期每个岗位原则上不超过240元∕月。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经常无故缺勤、迟到等表现较差的情况,酬金根据情况酌情予以扣减。
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中途不得无故辞职,因特殊原因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周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同学们在申请岗位之前,了解所申请岗位的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细节问题,确定能够接受该工作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1/uploads/attached/file/20140909/20140909163129_77665.xls
附件2/uploads/attached/file/20140909/20140909163304_64536.doc
附件3/uploads/attached/file/20140909/20140909163317_19180.xls
附件4/uploads/attached/file/20140909/20140909163342_2955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