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其他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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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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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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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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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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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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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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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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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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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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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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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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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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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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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护士资格证(成绩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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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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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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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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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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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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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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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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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全日制大专(取得检验士以上资质(成绩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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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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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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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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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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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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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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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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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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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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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技士、助理医师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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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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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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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5日。
(2)报名地点:新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新津县花源镇长乐北街73号;联系电话:028-82410035)。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下述材料:《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照2张;工作简历及业绩材料等。
(三)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笔试达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新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岗:考核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名及需求数量确定试岗人选。
四、试岗考核
由职能部门安排试岗人员到所应聘岗位进行试岗一周。试岗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上报院办。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试岗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