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 成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
文章详情 首页 / 招生就业

转发成都大学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数: 【打印】 【关闭】【收藏本页】

关于转发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强化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与建设,现对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1年立项的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2022年立项的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以上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题步骤

本次结题工作包括材料提交、材料审核两项,均在“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中完成,系统地址:http://121.229.45.226:81/cdu_cx/CXCY/CDU 用户账号:学号/工号,用户密码:由学院管理员告知。登录系统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谷歌、火狐等较高版本浏览器,使用手机端无法登录。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一)结题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我校结题标准(详见附件3),准备结题材料。

2.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和结题成果。其中,结题成果须按如下格式上传。

1)论文:须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完整的正文复印件;

2)实物性成果:须提交说明书、实验报告及鉴定书复印件;

3)专利: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4)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结题材料须真实,与项目相关,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同一材料不得用于两个及以上的项目结题。

3.提交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月10日

(二)结题材料审核

1.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材料提交,经指导教师、学院管理员、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完成结题。

2.审核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月11日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结题材料,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结题。

2.2022年校级项目不得延期,如无法按时结题,学校将终止项目建设。

3.2021年省级项目如因缺少成果无法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则自动视为延期(只能延期一次),参加下次结题。

4.结题通知发布后不得更改项目成员及指导老师。


附件1:成都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结题 名单

                附件2: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 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表


基础医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我院新建两个就业基地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 电话(传真):028-84814359
   版权所有(C) 2021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蜀ICP备05006454号    
院长邮箱:109049194@qq.com  书记邮箱:35797977@qq.com

新浪微博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