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弘光科技大学和台湾辅英科技大学的合作协议,每学期将派遣学生至台湾进行交流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为我校大三、大四学生,男女不限,本专科不限。
2. 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涉台政策,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3. 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 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课程查询:
拟申请学生请登录台湾弘光科技大学和台湾辅英科技大学官方网站后,点选[教学单位] 栏,点选相关院系,可获取该院系的相关信息及课程情况。(如http://www.hk.edu.tw/)
三、费用事宜:
1. 根据我校与台湾弘光科技大学和台湾辅英科技大学的友好合作协议,每学期各有1名学生名额至台湾进行交流学习(可免其学费);生活费(如入台证手续费、交通费、住宿费、书籍费、入出境手续费、医疗保险费等个人相关支出费用)自理。
2. 根据两校协议,免学费学生名额有限,若有意参加交
换学生项目,可参考《自费学生收费标准及其他各项费用收费标准》。(附件1)
四、报名材料: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
2. 成绩单
3. 外语水平相关证书
4. 其他获奖证书(若有)
五、选拔程序:
1. 学院内选拔推荐
2.学校进行校内选拔推荐。
3. 弘光科技大学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若有不合格者,由成都大学另行选拔推荐。
六、交换时间及期限:
被录取学生将于2017年2月赴弘光科技大学和辅英科技大学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年。
七、报名程序
1. 拟申请学生请于2016年11月9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送至九教09S406办公室。
2. 拟申请学生请于2016年11月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推荐表》、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发13366363@qq.com。
3.学院选拔时间:11月10日中午12:40在09S511会议室进行。
八、咨询地点
医学院(护理学院)学工办09S406
咨询电话:84824103
附件1.《台湾弘光科技大学自费学生收费标准》
附件2.辅英科技大学护理学院简介及自费学生收费标准
附件3. 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申请表
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04日
附件1.《台湾弘光科技大学自费学生收费标准》
附件2.辅英科技大学护理学院简介及自费学生收费标准
附件3. 成都大学交换学生项目申请表